日期:2011-07-03 17:52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五)评标标准和方法; (六)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没有标明的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 国家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