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 前款所称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货物供应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