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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日期:
2011-07-03 17:52
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 各级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所包括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总承包中标人共同招标时,也为招标人。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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