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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日期:
2011-07-03 17:52
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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