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馆或者城建档案室(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 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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