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合同意识,促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建设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适合不同行业特点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指导、帮助农民工与用工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要推进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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