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9日建设部颁布的《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1997]12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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