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 第九条 各资质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 4.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