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对各科目及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将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6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人员成绩,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人事部办公厅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03 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