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日期:2011-07-03 17:52
。   已经产生的租金,可以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六条 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第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已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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