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三、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本科目(应付融资租赁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当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四、企业长期应付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利息、汇兑损益等),分别情况处理:   (一)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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