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理权限,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企业收到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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