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作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企业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3151 担保扶持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性担保收到的不需偿还的担保扶持基金。   二、企业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担保扶持基金的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累计收到的担保扶持基金。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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