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处置抵债资产收入、罚款净收入、补贴收入等。   二、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所取得的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固定资产盘盈,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盘盈)。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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