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税费,贷记“应交税金及附加”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同时,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企业取得的罚款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各项营业外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4401 担保赔偿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担保代偿后净损失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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