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核算企业担保业务及代理业务中发生的手续费。   二、发生手续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手续费”、“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4431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日常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二、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主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交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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