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以及不超过1年(含1年)的其他投资的市价。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企业1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目反映。   3.“应收款项”项目,反映企业应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各种款项。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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