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反映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和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后的金额填列。   企业超过1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目反映。   10.“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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