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后的金额填列。   34.“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5.“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6.“担保扶持基金”项目,反映政府政策性扶持的基金。本项目应根据“担保扶持基金”科目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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