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企业有关担保等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担保费收入”、“手续费收入”、“评审费收入”、“追偿收入”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入有关的明细项目中。   2.“担保业务成本”项目,反映企业担保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 “担保赔偿支出”、“分担保费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入有关明细项目中。   3.“利息净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取得的利息净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收入”、“利息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利息净支出,以“-”号填列。   4.“其他业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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