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项目,反映企业除担保业务以外取得的收入,减去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的支出后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营业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7.“营业外净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担保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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