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和流出总额反映。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可以净额反映。   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企业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从会计记录中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存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项目后获得。   五、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到的担保费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收取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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