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的数字填列;如为投资收益,以“-”号填列。   (10)“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减少(减:增加)。   (11)“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担保费、应付分担保账款、应付票据、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及附加、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以及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的增加(减:减少)。   补充资料中的“现金及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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