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本年累计数”栏的“净利润”项目一致。   2.“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担保企业上年末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填列。本项目数字应与上年本表“本年实际”栏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一致。   3.“一般风险准备转入”项目,反映担保企业按规定用风险准备弥补亏损的数额。   4.“其他转入”项目,反映担保企业按规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   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项目,反映担保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风险准备。   6.“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项目,反映担保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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