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值损失需要调整;表明应将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某项现时义务予以确认,或已对某项义务确认的负债需要调整;表明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等。   2.非调整事项   对非调整事项,企业应披露事项的性质、内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做出估计,应说明无法估计的理由。   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股票和债券的发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对外巨额举债、对外巨额投资、发生巨额亏损、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外汇汇率或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金融品种或金融工具价格的异常波动、发生
249/25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