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重大企业合并、分立或处置机构、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对外签订重大抵押合同、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承诺事项等。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应当进行相应披露。   (二十)其他   1.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2.企业合并、分立;   3.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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