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应收利息。计提的应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利息),贷记“利息收入”科目。企业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 收回委托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1316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二、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