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十一、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1402 长期债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债券投资。企业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面值;   2.溢折价。   企业购入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还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应计利息”明细科目。  
63/25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12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