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企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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