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将租赁资产计算在内)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企业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应计入待转资产价值的金额,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五、固定资产减少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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