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在城市黄线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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