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门)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   第二十五条 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应当编制专门的保护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成果文件、图件与附件中说明、专题研究、分析图纸等表达应有区分。   城市规划成果文件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   第二十七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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