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二)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四)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五)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七)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八)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九)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第三十条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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