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围和控制原则;   (四)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   (五)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   第四十条 分区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件,以及包括相应说明的附件。第四节 详细规划  第四十一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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