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日期:2011-07-03 17:52
作出书面决定。   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   第十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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