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章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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