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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