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考试费用上缴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的规定,每科次为7元。各地的收费标准请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物价、财政部门申报。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与我中心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培训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88364988,68346982。 附件:1.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