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六)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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