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所称“直属单位”,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所称“项目单位”,是指直接负责项目申请并组织项目实施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四条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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