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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