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日期:2011-07-03 17:53
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变更,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资质变更情况告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 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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