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3
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29日建设部颁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 2.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 附表1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 (单位:人)序号工程类别甲级乙级丙级1房屋建筑工程151052冶炼工程1510 3矿山工程2012 4化工石油工程1510 5水利水电工程201256电力工程1510 7农林工程1510 8铁路工程2314 9公路工程2012510港口与航道工程2012 11航天航空工程2012 12通信工程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