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3
多渠道筹集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一)指导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做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预算编制工作。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指导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科学、合理测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需求,并根据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状况,做好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二)多渠道筹集和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市县财政部门在安排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时,首先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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