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日期:2011-07-03 17:53
动,不得谋取非法利益。  注册建筑师和其聘用单位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九条 注册建筑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筑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筑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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