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日期:2011-07-03 17:53
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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