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3
  (五)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七十一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债权合同;  (五)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七十二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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