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3
用技术方案; (三)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与建筑项目等业主单位签署的中标协议;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 申请补助资金单位的申请材料按照属地原则,经当地财政、建设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财政、建设部门。 第九条 省级财政、建设部门对申请补助资金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核查,并于每年的4月30日、8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附表)。 第十条 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各地上报的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与评估,确定示范项目及补助资金的额度。 第十一条 财政部将项目补贴总额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