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日期:2011-07-03 17:5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2月31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经2010年12月31日第6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修改下列规章,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一、废止下列规章  1、《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1991年7月8日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  2、《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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