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4
业管理企业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二)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三)定期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情况,并进行公示; (四)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五)接受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 (六)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 (七)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用途; (八)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